雷達物位計和超聲波物位計都屬于非接觸式物位計,它們有相似點,也有不同點,去們去區分雷達物位計和超聲波物位計的不同點,應從橫向、縱向的去看,各有各的優勢,各有各的特點,下面我們從深層次的去理解雷達物位計和超聲波物位計究竟有什么不同。
一、原理不同
1、雷達物位計的工作原理
雷達物位計采用發射—反射—接收的工作模式。雷達物位計的天線發射出電磁波,這些波經被測對象表面反射后,再被天線接收,電磁波從發射到接收的時間與到液面的距離成正比,關系式如下:
D=CT/2
式中 D——雷達物位計到測量物質表面的距離;C——光速;T——電磁波運行時間
雷達物位計記錄脈沖波經歷的時間,而電磁波的傳輸速度為常數,則可算出被測介質面到雷達天線的距離,從而知道介質在儲藏罐中的位置。
在實際運用中,雷達物位計有兩種方式即調頻連續波式和脈沖波式。采用調頻連續波技術的物位計,功耗大,須采用四線制,電子電路復雜。而采用雷達脈沖波技術的物位計,功耗低,可用二線制的24V DC供電,容易實現本質安全,精確度高,適用范圍更廣。
2、超聲波物位計的工作原理
超聲波是機械波的一種,通常指頻率超過20kHz的聲波,頻率高、波長短、繞射現象小、能夠定向傳播是其突出特征。
由于超聲波在液體、固體中衰減很小,具有超強的穿透能力,尤其是在對光不透明的固體中,超聲波可穿透幾十米的長度,碰到雜質或界面就會有顯著的反射,人們就是利用超聲波的這一特征,設計出超聲波物位計進行物位測量。
將超聲波換能器(又稱探頭,是把電能轉換為超聲波發射出去,再接收回來變換成電信號的裝置)置于被測介質上方,向下發射超聲波,超聲波穿過空氣介質,在遇到介質面時被反射回來,又被換能器所接收并轉換為電信號,電子檢測部分檢測到這一信號后將其變成物位信號進行顯示并輸出。
從超聲波在介質中傳播的原理可知,在介質壓力、溫度、密度、濕度等條件一定的情況下,超聲波在該介質中傳播的速度是一個常數。因此,根據超聲波由發射到遇到介質反射被接收所需要的時間,可換算出超聲波通過的路程,即物位的數據。但由于超聲波有盲區,在安裝時必須計算預留出傳感器安裝位置與測量介質之間的距離。
二、應用場合不同
由于雷達物位計與超聲波物位計的工作原理不同,導致其應用的場合也不一樣。具體區別如下:
1、雷達物位計有喇叭式、桿式、纜式等,相對超聲波物位計能夠應用于更復雜的工況,其測量的范圍要比超聲波物位計要大的多;
2、用雷達物位計的時候要考慮介質的介電常數,常規液體、固體都可以測量,就是塑料板、塑料皮等低介電常數的物體不能測量;而超聲波物位計是不需要考慮介質的介電常數的;
3、雷達物位計的測量精度要高于超聲波液位計,但在5米、10米、15米、20米的常規量程上,超聲波物位計的性價比要高于雷達物位計;
4、雷達物位計可以用在真空、蒸汽或者是泡沫環境中,超聲波物位計則不能應用于真空、蒸汽含量過高或液面有泡沫等工況,此外,超聲波物位計對于常規固體液體都可以測量,但是測量粉末狀物質不行,還有在揮發性強的液體上測量不夠準確。
結論:
雷達物位計是使用電磁波來測量物位的,而超聲波物位計是用空氣振動的機械波來測量物位的,所以我們選型比較,應從現場工況實際出發,選擇適合自已廠家使用的液位計那才是硬道理。